时间:2023-06-03 05: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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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大时代
江苏档案扫描规范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技术要求,对江苏省内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和电子存储的规范。
具体规范如下:
一、扫描设备
1. 扫描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能够满足档案文件的扫描要求。
2. 扫描设备应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扫描质量稳定。
3. 扫描设备应设置防静电装置,避免因静电干扰而影响扫描效果。
二、扫描环境
1. 扫描室应设置在相对稳定、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湿度合理的场所。
2. 扫描室应杜绝灰尘、异味等对扫描设备和档案文件的污染。
三、扫描流程
1. 档案文件应按照原件排序,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 扫描前应预处理档案文件,包括剪裁、矫正、调整亮度等操作。
3. 扫描时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选择适当的安全措施,并记录扫描时间及操作者。
四、数字化文件管理
1. 数字化文件应按照档案门类、年代、文件形式等进行分类命名和整理,确保可检索性和可管理性。
2. 数字化文件应建立电子档案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备份至可靠的存储介质。
3. 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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