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 0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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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大时代
1.文件格式:数字化后的档案应保存为可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格式,如PDF、TIFF等。
2.图像分辨率:数字化后的档案图像分辨率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为300dpi。
3.文件命名规范:数字化档案的命名应具有唯一性和可读性,最好采用日期+文件名的方式进行命名。
4.元数据:数字化档案应包含足够的元数据,包括文件名、文件类型、创建日期、摄影设备信息、版权信息等。
5.存储介质:数字化档案应存储在可靠的存储介质上,如硬盘、光盘、U盘等,并定期备份。
6.安全性:数字化档案应采取措施保障其安全性,包括防火墙、加密控制等。
7.访问控制:数字化档案应采取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看和编辑。
8.完整性:数字化档案应有完整的访问记录,以确保档案内容未被篡改或丢失。
9.可追溯性:数字化档案应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向,以便追溯其历史记录。
10.检索功能:数字化档案应有完善的检索功能,以方便用户查找所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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